用藥錯誤傷害大 常見用藥8大錯誤觀念
2014-09-23 13:47聯合新聞網 聯合新聞網
【台灣新生報/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
用藥錯誤,往往危害人體健康。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藥劑部組長林毓瑩表示,正確的藥用在正確的時間、途徑,同時以正確的劑量用在病人身上才能妥善發揮作用,然而患者用藥上常有八大錯誤觀念,以致於發生用藥疏失。
錯誤一,就是與別人分享藥品。林毓瑩組長指出,醫師開給病人的處方藥,完全針對這名病人在當時所適合的「個人處方」,並不是任何人、任何時間都可適用,建議當身體出現不適時一定要就醫診治,千萬不要看到別人有相同症狀就拿別人的藥來吃!
錯誤二,就是不重視藥物標示項目。她指出,零散未包裝的藥物不但容易混淆吃錯,且存放不易,所以病人應注意認明藥袋上是否有衛生署規定的十三項標示項目,包括病患姓名、性別、藥物商品名、藥物數量、藥物單位含量、藥物用法、劑量、警語,以及調劑地點名稱、電話、地址、調劑者姓名、調劑或交付日期等。
錯誤三,覺得快好了或副作用不適就自行減藥、停藥。有些人會因為症狀減輕,就自行減少或停止服藥,這是錯誤的觀念,像有些控制高血壓藥物,如果突然停止使用會產生反射性高血壓,會讓患者處於十分危險的處境;
錯誤四,沒按時每天使用慢性病藥。除了麻醉止痛藥外,慢性病藥物是不會讓人上癮的!要把慢性病控制好,就要按時服用,才能達到穩定而持久的療效。
錯誤五,沒告知醫藥人員同時服用其他藥物。同時服用的其他藥物與新藥,可能發生交互作用、重複用藥、抵銷藥效等情形,甚至還可能出現嚴重的不良反應!錯誤六,以為越貴越新的藥物就越好。每種藥優劣勢各不相同,要因病、因人而選擇,有的老藥藥效較穩定,價格也較便宜,而新藥紀錄少,有些副作用還沒被發現,不見得是新的藥或貴的藥比較好。
錯誤七,沒告知醫藥人員會過敏的藥物。在每次就醫時病人應告知醫藥人員會過敏的藥物,以免再度發生負面影響,譬如搔癢、紅腫、發疹等輕微症狀,或是呼吸困難、心跳減緩、血壓降低或腎臟損害等嚴重症狀。
錯誤八,沒告知醫藥人員其個人的健康狀況或疾病。許多藥物會影響身體、病情或造成胎兒畸形,因此,如果懷孕或罹患像是氣喘、高血壓、蠶豆症、糖尿病、慢性肝炎、腎功能異常等疾病,應主動告知醫藥人員,以避免用藥時反而造成身體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