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大家閱讀:
https://news.readmoo.com/2017/05/03/truth-or-rumor/
真相往往難堪且乏味,人心只想尋求樂趣與安慰。
──散文家門肯(H. L. Mencken)
我們有時可以按照一個概略標準調整自己對訊息的相信程度,那就是只要資訊轉述的次數越多,就越抱持審慎態度,但有時簡直防不勝防。比方說,如果某位值得信賴的人告訴我一則消息,我會全盤相信,殊不知他的消息來源其實是另一位不太可靠的對象。如果我們只留意當面把訊息告訴我們的對方是否可靠,恐有道聽塗說之虞。
這種把傳言當成第一手資訊加以散播(與接受)的做法,尤其容易害我們誤判某些現象在社會上的普遍程度。
在愛滋病爆發的時代有一個有趣例子。以下故事我至少聽過四遍,每次對方開頭都說這件事是發生在「我朋友身上」「我弟的朋友身上」或「我同事身上」,我認識的許多人也多次聽到大同小異的故事,只是主角不同罷了。福門托(Michael Fumento)是作家暨記者,曾寫書探討異性戀與愛滋病,稱這個故事為一則廣為流傳的謠言。故事內容如下:
我朋友(或我弟的朋友、我同事等)到加勒比海度假,在城裡某間酒吧跟一個超正的女生勾搭在一起,最後勾搭到床上去了。隔天早上他醒過來的時候,那女的已經不見蹤影,只在床上(或浴室的鏡子上)留了一張紙條:「恭喜啦,我有愛滋病。」
這可能確有其事,也可能是隱含教訓意味的虛構故事,但絕對不是許多人的共同經歷,更不是我們周遭許多人的親身經歷。然而,一旦我們聽到這個故事,認為受害者「就在附近」,自然感覺周遭確實危機四伏。
為了提供資訊或樂趣,敘述者不僅會誇大切身程度,也會刻意加油添醋。這在樂趣方面顯而易見:我們都知道別人有時會講得天花亂墜,想把事情說得更有趣好玩,我們則自行修正聽到的內容,並不照單全收。可是萬一對方扭曲事實的目標是利於「提供資訊」,我們也許不易察覺。如果一項訊息包含過多條件限制,接收訊息者往往認為較不具參考價值,因此敘述者傾向省略條件限制。科技新聞時常如此:報導大有前景的科技發展,條件限制卻寫在不起眼的角落,或乾脆省略不提。比方說,新聞會報導低脂飲食有助降低血脂,絕少提及只有減少脂肪攝取,並且服用降血脂藥物的受試者能大幅降低血脂。
為了傳遞資訊,敘述者可能扭曲事實以凸顯重點。比方說,減少失蹤兒童運動的宣傳方式有利有弊,既對社會做出可貴的貢獻,使家長警覺到不該把年幼子女獨自留在危險區域,但也導致過度恐懼與過度保護,或使家長擔心錯對象:多數報導並未指出,失蹤兒童多半是被雙親中比較疏遠的一方帶走,而不是被人人提防的陌生歹徒綁架。
有時敘述者只是把錯誤資訊信以為真,以訛傳訛實屬無心之過,但有時則是刻意提供錯誤資訊,自認為「這樣較好」。這在各個層面隨處可見,例如父母會告誡子女說:「不要上陌生人的車唷。附近有個小男生上車以後,他爸媽到現在都還找不到他。」這個誘拐案例也許純屬虛構,但孩童確實不該亂搭陌生人的車,如果告誡有效倒未嘗不可。
一旦我們看重樂趣勝過意涵,資訊的準確程度往往顯著降低。我們相當重視樂趣,所聞所言因此受到大幅影響,日常對話當中的許多扭曲與誇大也源自於此。可惜心理學尚未清楚掌握「樂趣」這個困難主題(也不了解樂趣的反面:「無趣」)。雖然有些心理學家已著手探索,但心理學界至今尚未建立一套合適的理論架構,無法明白指出樂趣的來源與機制,也不甚清楚樂趣對日常生活的影響程度。這是心理學界的明顯缺失,畢竟在現代社會中,大眾花許多時間精力找樂子,而非日夜掙扎求生,很多人看重樂趣勝過形而上的意義與目標。
幸好,儘管這套理論架構尚未建立,我們仍能解釋樂趣是如何扭曲日常溝通。箇中關鍵非常簡單:敘述者想把話講得有趣,結果時常面臨兩難,必須在訊息的準確程度與有趣程度之間權衡拉鋸,有時趣味占上風,準確程度不免遭犧牲。
敘述者跟傾聽者通常會有默契,知道雙方都著重趣味,這時敘述者不必拘泥於完全準確的說出訊息。我們在日常生活會給別人彈性表達的空間,例如以下兩個說法都毫無問題:「我笑到快死掉了。」或者:「這裡從來沒有出現過這麼壯觀的大浪。」只要說得有意思,不過於離譜,而且雙方對訊息的扭曲程度有默契,講法即可成立。
此外,把事實擺在一邊的默契不僅適用於日常對話,也見諸特定報章雜誌與讀者之間,最佳例子正是《太陽》與《全國特蒐快報》等銷路良好的小道雜誌,儘管裡面的各個故事荒誕不經,各種八卦毫無根據,許多資訊零碎混雜,但花錢購買的讀者倒覺得能獲得樂趣與資訊,〈我與大腳怪的愛恨情仇〉或〈食人族風乾頭顱大揭密〉等報導夠吸引人,整本雜誌物有所值。出版商跟讀者的想法一致:報導內容有趣即可,真實與否倒在其次。
可是有許多新聞確實包含不實消息。媒體從業人員承受高壓,必須設法交出成品,以期趕上截稿期限,塞滿新聞時段,或創造廣告空間。新鮮有趣的新聞供不應求,有些媒體忍不住選擇曲解事實,降低查證標準,不顧客觀程度,靠假新聞補足需求,導致大眾面臨各種不實報導,例如幽浮、都靈的耶穌裹屍布,以及靠通靈辦案的偵探等,許多錯誤認知因此在社會裡根深柢固,偶爾還有人靠批評這類錯誤認知登上新聞版面。比方說,美國社會裡有一個廣為流傳的不實說法:年過四十歲的美國未婚女性,日後結婚的機率跟被恐怖分子殺害的機率相差無幾。有多少女性因此草率結婚,實在讓人不免好奇。
由於聳動新聞可以吸睛,媒體往往大肆渲染,加油添醋,有時甚至胡亂捕風捉影,根據不可靠的消息編造出不實報導。如同先前所述,聳動不實新聞的最常見題材就是種種科學無法解釋的超自然現象,例如大腳怪、幽浮,及超感官知覺的實驗,人類心靈的神奇力量也常成為報導對象,例如靠正向減壓克服癌症等身心疾病。
有時錯誤或不實資訊顯得相當真實可信,因此得以四處流傳。要是我們得知乍看有理的資訊,往往不加設防,不僅輕易相信,而且繼續以訛傳訛。
但這種情形其實合情合理,畢竟在看似真實的傳聞當中,最廣為流傳的往往都帶有趣味,不甚嚴肅。自娛娛人的心理,結合看似真實的消息,造成許許多多的謠傳。各種認知的重要程度顯然不盡相同,背後心態也彼此相異,有些是影響重大的嚴肅認知,有些則只是無傷大雅的輕鬆想法,無關相信,純屬喜歡,拿來自娛娛人,這類想法最容易成為廣泛流傳的謠言,光是乍看真實有趣就足以為人接受。
其實統計數據的準確程度很難評估。我們很少自行動手蒐集數據,既不太會利用科學期刊查找相關資料,也不見得能讀懂,只好以接收二手資訊為主。
考量資料來源是最重要的方法,我們明明知道卻時常忽略。我們都不會認真看待《全國特蒐快報》,而是看重《紐約時報》,但知名大報的消息來源是什麼呢?舉愛滋為例,我們該比較相信流行病學家的見解,而不是性治療師、搖滾明星或知名演員的看法。流行病學家致力於探討流行疾病,最有資格針對愛滋傳播提出預測。性事與愛滋有關,因此媒體也會詢問性治療師的意見,但他們或許了解性功能障礙,懂得如何處理有關性愛的疑難雜症,卻不見得清楚愛滋傳播等複雜議題。如今涉及愛滋的各種危言聳聽充斥社會,大致而言,只有流行病學家的見解最正確可靠。
然而,即使知道以專家的見解為重,實行起來卻不太容易。比方說:「據信每三位青少年就有一位沉迷古柯鹼,總統特別反毒委員會成員奈斯也指出:『反毒大戰相當棘手。』」奈斯也許確實認為反毒大戰相當棘手,卻不見得認同「三分之一」這個預估數字,但媒體並置兩句話的做法容易造成誤會,導致讀者認為兩者都是他的意思。我們必須小心區分直接引述與額外暗示。
對未來的預測容易出錯,即使以此為業的專家也不例外,像是氣象學家時常誤判隔日天氣,經濟學家往往錯估經濟指標,因此我們該看重專家提出的事實而非預測。雖然流行病學家對愛滋傳播的預測值得關注,但更該留意的應是既有事實,例如目前實際的愛滋病患人數,或是同性戀者、異性戀者與靜脈注射藥癮者的感染比例,或是捐血人口之中出現愛滋陽性的比例。如同先前所述,重點在於懂得小心為上,謹慎看待任何對未來的預測。
科學界人士很少做出準確估計,例如他們不會只說「五四%的選民支持向進口油品徵稅」,而是會加上「正負誤差在四個百分點」。科學預估幾乎都會列出範圍或「信賴區間」,疾病管制中心也許會說:「我們預估美國境內共有五十萬至一百五十萬名愛滋帶原者。」然而,較高的數字顯然更有報導價值,因此媒體往往省略範圍不講,只提較高的數字:「疾病管制中心指出,高達一百五十萬名美國人……」我們該知道任何「高達」二字都是強調信賴區間其中一端的極值,用來吸引目光,我們不該全盤接受,而該打點折扣。
媒體時常請受害者現身說法,藉以凸顯問題的嚴重程度,這種做法相當有效,足以讓大眾設身處地,對弱勢感同身受,媒體的職責即是如此!然而,我們不該因此誤判問題的普遍程度。感同身受實屬理所當然,但客觀判斷不應隨之起舞。任何現身說法再感人催淚,也只是個人經歷,我們通常沒什麼道理認為那一個人有助我們了解整體問題的普遍程度,同情個人是一回事,評估到底有多少人同受其害則是另一回事,碰到任何煽動人心的現身說法都該謹慎看待。
二手資訊不夠準確,容易造成錯誤認知,而非促進正確認知。如果資訊本身不可靠,根據資訊所做的判斷也無法正確,錯誤資訊幾乎只能導致錯誤認知,而這些認知甚至看似是依據個人(二手)經驗判斷的「必然結果」。
※ 本文摘自《康乃爾最經典的思考邏輯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