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林區雨聲國小附設幼兒園招生簡章~~
105.05.03修正版
四、登記時間與方式:
◎登記地點:雨聲國小附設幼兒園辦公室
◎請攜帶戶口名簿正本(外僑或華僑幼兒出示護照與居留證正本)辦理登記,登記時間於
登記當日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2點截止後,不再受理登記。
◎若超額,均於登記當日下午3點進行電腦抽籤。
五、各階段招生登記、抽籤及報到時間彙整表,如下:
階段 |
日期 |
登記 時間 |
抽籤時間 |
報到 時間 |
3-5歲班 |
2歲專班 |
第1階段(優先入園) |
5/26(四) |
上午8時30分起至 下午2時止 |
下午3時 |
下午3時 起至 下午5時止 |
5、4、3足歲 |
2足歲 |
第2階段(一般入園) |
5/27(五) |
5足歲 |
2足歲 |
|||
第3階段(一般入園) |
5/28(六) |
5、4足歲 |
|
|||
第4階段(一般入園) |
5/30(一) |
5、4、3足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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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階段(一般入園) |
5/31(二) |
3足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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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2.以家有兄姊就讀該國小1、2年級身份優先登記者,需檢附105學年度兄姊就讀雨聲國小切結書。 |
六、報到
(1) 各階段報到日期同登記日期,抽籤確定錄取者,於當日下午3時至5時止,辦理報到。
(2) 各階段錄取之幼兒如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七、收費: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公佈收費標準收費,經錄取,於暑假期間寄發註冊單繳費。
已報到之幼兒未依期限繳回註冊單並完成繳費者,以棄權論,並依備取順序遞補。
八、優先入園資格及方式:
1 |
第1階段:優先入園資格及應檢具證件如下表,逾時報名視同放棄
順位 |
優先入園資格 |
年齡 |
設籍本市 |
應檢具證件 |
1 |
低收入戶子女 |
2-5 |
○ |
|
中低收入戶子女 |
2-5 |
○ |
|
|
身心障礙 |
2-5 |
○ |
|
|
原住民 |
2-5 |
╳ |
|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2-5 |
○ |
|
|
父、母或監護人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
2-5 |
○ |
|
|
2 |
經直轄市、縣(市)社政主管機關安置於本市之幼兒 |
2-5 |
╳ |
|
3 |
危機家庭幼兒 |
2-5 |
○ |
|
4 |
兄弟姊妹為身心障礙且就讀同一幼兒園 |
2-5 |
○ |
|
5 |
家有3胎(含)以上之幼兒 |
2-5 |
○ |
|
國(市)立大學及其附屬(設)學校、公立國民小學或市立幼兒園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3、4、5足歲子女 |
3-5 |
╳ |
|
|
父或母一方為新移民之年滿5足歲幼兒(家戶年所得117萬元以下者) |
5 |
○ |
|
|
6 |
家有兄姊就讀該園 |
2-5 |
○ |
|
備註: 1.「兄弟姊妹為身心障礙且就讀同一幼兒園」,其兄弟姊妹的身分認定限「原園直升幼兒」及「當學年 度身心障礙優先錄取之新生」。 2.「家有兄姊就讀該園」,其兄姊身分認定限「原園直升幼兒」。 3. 另,家有兄姊於105學年度就讀雨聲國小一二年級之幼兒,請於一般入園階段報名登記。 |
九、備取方式
(1) 招生階段備取名冊至105年9月30日止失其效力。
(2) 9/30以後如有意登記備取名單,請於10/3-10/14上午8時至下午16時攜帶戶口名簿
至幼兒園登記備取。
依規定,備取順序仍以5歲或優先入園資格幼生為優先,一般生則依登記順序備取。
< >其他注意事項 (1) 每位幼兒以登記1園為限,非經切結放棄不得於第2園登記,違反規定者,取消其所有
錄取資格。家長如偽造或出具不實之證件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3) 如有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報名,須分開登記,惟電腦抽籤時以「一籤」或「多籤」方
式抽出,由家長自行決定。
十一、備註:
5/25(三)上午9:30-11:30為家長參觀日,歡迎大手牽小手入園參觀。 招生專線:28311420*262、266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