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115年度「人權法治教育」四格漫畫比賽 (校內收件1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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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學年度 澎湖縣中正國小六年美術班
- 葉懿玲 於 2026-11-03 00:01:56 發布,已有 4 人次閱讀過
- 一、檢送澎湖縣115年度「人權法治教育」四格漫畫比賽實施計畫,請本縣各國民小學鼓勵學生踴躍參加。
二、說明:
本活動旨在培養學生民主法治觀念、增進人權法治知能,並透過四格漫畫創作,深化學生對人權法治議題之認識。
三、相關辦法:
(一)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承辦單位:澎湖縣湖西鄉西溪國民小學。
(二)參賽對象及組別:
國小低年級組:本縣國小一、二年級學生。
國小中年級組:本縣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國小高年級組:本縣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三)收件期限及方式:
比賽作品請於115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送達西溪國小教導處。
學校報名總表請於收件期限內以電子郵件寄送至:pingkun@mail.phc.edu.tw。
(四)作品規定:
創作內容須融入人權法治教育主軸,例如防治校園霸凌、反詐騙、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相關議題。
作品限手繪平面四格漫畫,以4開圖畫紙創作,直式、橫式皆可,黑白或彩色不拘,須著色;不得使用電腦繪圖、打字或拼貼方式製作,亦不得裱框、護貝或於作品上書寫姓名。
每件作品限1名作者及1名指導老師,每人限投稿1件。指導老師須為報名學校現任教師,包含專任教師及實習教師。
請將報名表及比賽著作權聲明暨授權書固定於作品背面右側。
(五)評選標準:
主題掌握及理念:40%。
技巧呈現及整體性:30%。
創意表現及獨特性:30%。
(六)獎勵方式:
各組錄取前8名,頒發獎狀及獎金,第一名1,2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第四名700元、第五名600元、第六名500元、第七名400元、第八名300元。
佳作擇優錄取若干名,頒發獎狀及禮券。
指導教師獎勵依實施計畫辦理。
(七)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個人原創,不得有抄襲、剽竊、篡改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且不得為曾參加縣內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違反規定者,取消得獎資格。
參賽作品之重製及公開推廣展示等相關授權事項,請詳閱實施計畫所附著作權聲明暨授權書。
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
四、附件:
(一)澎湖縣「人權法治教育」四格漫畫比賽實施計畫。
(二)報名表及比賽著作權聲明暨授權書。
(三)學校報名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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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