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錦和高中 115年寒假〈114-1〉返校打掃班級日期分配表

一、打掃流程:8:50--9:00點名、分配工作〈逾9:00未到者,擇日補掃〉;9:00—11:00打掃環境。
*701、110、210配合寒假訓練時間 12:20-12:30點名、分配工作;12:30--14:30打掃環境。
二、集合地點:學務處門口。
三、集合服裝:穿著學校運動服或制服〈穿著便服或拖鞋視同未打掃〉。
四、注意事項:
1.因故未能於排定返校日期打掃者,可於寒假返校打掃日期中自行任找一天補掃,「不需」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返校打掃未到,將於下學期排入「愛校服務」名單,於「12:30-13:00」進行「愛校服務」〈一次返校打掃未到,需於午休進行愛校服務五天〉。
2.寒假輪值返校打掃為義務與責任,不另核發公共服務時數,返校打掃未到,下學期通知「愛校服務」又無故未到者,期末核記「警告一支」。
3.依據「新北市立錦和高中學生生活品德評比實施要點」:第七條 (四) 學期評比總成績國中部各組較差二名,高中部各組較差二名的班級,寒暑假增加返校打掃愛校服務乙次。〈補充:114學年度上學期生活品德評比〈6-16週分數總和〉兩名(國高中)班級,國九、高三不排入。〉
4.國七:701、705,國八:802、803 高一:103、110高二:20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