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4學年度校內美術創作認證實施計畫
說明:
參加對象:本校1至6年級學生。
校內初審送件時間:即日起至10月17日(五)放學前止,將作品送交各班視覺藝術教師。
校內複審送件時間:114年10月20日(一)起至10月24日(五)放學前止,視覺藝術教師將參加複審的作品送交教務處圖具組。
作品送件須知
學生個人創作,主題及材料不拘(含水彩、版畫、水墨畫、設計、電腦繪圖……等)以平面創作為主,立體作品請將作品前、後、左、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黏貼至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送件。
作品規格為八開或四開,八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水墨作品務須襯底)。
作者請在報名表「小小美術家的話」欄框中,寫明創作每件作品的想法。
每件作品均需填寫附件一「報名表」,用迴紋針別於作品上,並將附件二「作品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