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公告) 本校114學年度 學校午餐 有機蔬菜供應廠商 評選辦法、簡章及自評表。
爲使本校114學年度學校午餐有機蔬菜順利供應,並維持供應廠商及食材優良且穩定之品質,
將於114年6月18日(週三)下午2:30,
於本校校史室舉辦本校「114學年度 學校午餐有機蔬菜供應廠商評選」,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
(一)桃園市政府公文102年12月13日府教體字第1020305295號。
(二)桃園市政府公文106年1月9日桃教體字第1060000718號。
二、案由:如主旨。
三、依市府規定:學校午餐有機蔬菜採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可不必上網招標,惟考量合法性及師生權益,擬訂定本校午餐有機蔬菜供應廠商評選辦法(如附件一)及廠商自評表(如附件二)。
四、將與評選第一順位廠商簽約,且在廠商表現狀況良好並經午餐供應委員會通過後,得以續約一年。
五、有意願參加評選之廠商,請下載詳閱附件。
附件:
1.有機蔬菜 評選辦法及簡章
2.自評及初選評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