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時間:114年11月6日(星期四),上場時間另行通知。
二、比賽地點:安平國中安平館 三、比賽規則:
(一)比賽類別: 1.音樂類(含歌唱、樂器演奏……等)。 2.舞蹈類(含各種舞蹈表演:爵士舞蹈、街舞、民族舞蹈、現代舞……等)。 3.其他類(綜合演出:包括傳統民俗技藝表演、相聲及說故事……等)。
(二)評分標準:表演內容及技巧40%、台風儀態20%、創意度20%、服裝搭配10%及障礙程度10%
(三)比賽時間:每人以3至5分鐘為限,不足或超出1分鐘都會扣總分。
(四)如果需要音樂,請提供音樂曲目電子檔(限 mp3檔)。
(五)樂器部分,承辦學校將會提供鋼琴或電鋼琴;其餘所需樂器請家長自行準備。
(六)參賽當天要化妝、打扮,不能穿著校服或有學校標示的服裝進行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