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9.3「學生攜帶行動電話到校」事項說明

親愛的家長您好:
「學生攜帶行動電話到校」事項說明如下:
(1)學生攜帶行動電話(手機或具有拍照、錄音、錄影功能之智慧型手錶)到校須透過申請(申請書如附件1)。
(2)必須遵守「學生在校使用行動載具規範」(如附件2)。
若貴子弟有攜帶之需求,請於明日起至9月17日前向導師索取申請書。
  heart士林國小感謝您的協助與配合11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