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上半年「幸福早餐」申請開始,集體申請截止日為113年12月13日(五),請導師掌握時效填表申請。
*申請表可至午餐教育網下載附件,或至午辦領取。
(注意事項)
一、「◎」欄內資料由家長填寫,「◆」欄內資料由級任教師填寫(每欄皆為必填)。
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部份:仍須填表,惟註冊組已列案者可不必附證明及導師簽註說明。
三、家境清寒部分:須附去年度全戶收入證明(至國稅局申請)及導師簽註說明,全戶年收入40萬元以下者始予補助(此為參考值,仍以委員會決議為準)。
四、家遭變故部分:須附事故證明(如病情診斷書、法院判決書等)及導師簽註說明始予補助。
五、申請本補助款,如有偽造或冒名頂替者,除追回已領之補助款外,將永久停止相關之各項補助。
六、已接受其他民間團體或政府機關等午餐費補助者,經查有重複申請支領情形,應繳回補助款。
七、本次集體申請截止日為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請掌握時效(學期中若有個別需求,仍可隨時提出)。
八、獲早餐補助者,請家長務必叮嚀孩子每上課日早上7點半前至廚房三樓領取並進餐,如遇請假,需先告知午餐辦公室扣餐,以免浪費,記點達3次將取消。
九、本申請經本校午餐委員會審核通過者,將獲補助(不另通知);未通過者,則會以書面通知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