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補助) 114年度"寒假愛心午餐"補助申請開始,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立各級學校經濟弱勢學生早午餐費補助要點辦理。
二、本案係為照顧經濟弱勢學童於寒假在家期間,避免因「家中無法提供午餐」致使學童無法溫飽,爰補助本市所屬學校經濟弱勢學生寒假期間午餐費。另為因應物價上漲及確保愛心午餐供應品質,自114年度寒假起「寒暑假愛心午餐」補助金額由每生每天補助60元,調整為65元。
三、114年度寒假愛心午餐補助期間及額度:
114年1月21日至2月10日(共21天),每人每天補助65元午餐費。
四、本校將於補助經費項下向鄰近商店採購,非直接給現金或將補助款匯至受補助學生帳戶,以解決經濟弱勢孩童寒假在家期間用餐問題。
五、本案補助對象:
校內原上課日補助之以下四類經濟弱勢學生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家庭突遭重大變故
(4)經實訪認定家庭經濟困難之家境清寒學生
經導師實訪後就學生家庭狀況之需求提出推薦名單(非由家長申請),補助優先序號請學校召開審查小組會議,確實依學生家境狀況及需求(非依身分別)進行審查後,報請教育局核定。
六、受補助學生若曾多次未領取學校辦理之本案愛心午餐,了解原因後將斟酌該生補助之需要,必要時請予以其他協助。本校將審慎查核,將資源給予真正需要補助之學童。
七、本案請勿與「寒暑假參加學校活動無力支付午餐補助」、其他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午餐相關費用及資源重複申請,經查重複者應予繳回。
▲請導師於113年11月15日(五)前回報午辦,以辦理後續補助事宜。
導師提出申請時,請提供家庭狀況說明給午辦,謝謝配合!
(請導師依學生家境狀況及需求詳細描述,不得只描述身份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