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1.就讀桃園市合法立案教保服務機構
2.學齡滿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前幼兒
3.設籍本市
二.本案一學期補助台幣4500元,每人限補助一次,不得重複領取,轉學或中途入學者亦同, 每人至多補助二學期,幼兒補助申請時,
需實際就讀本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
三.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於114.9.1(一)-114.9.4(四)登入下列網址:
http://child.tyc.edu.tw
請參考家長操作說明手冊, 如有疑問,請洽班導師或幼兒園,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