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助學金施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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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學年度 基隆市市立港西國小多元學習中心
- 蔡耀任 於 2024-09-26 15:09:57 發布,已有 15 人次閱讀過
- 獎學金
- 申請內容及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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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獎學金」申請對象: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大學或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 2.「助學金」申請對象:就讀於小學且家境清寒之癲癇朋友。
- 3.申請資格:需附112學年度全年學業或成績單;申請「獎學金」學業平均須達70分以上;申請「助學金」應檢具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低收入戶證明(非里長所出具之清寒證明)。小學生若兩者皆符合,僅能擇一申請。
- 4.獎、助學金受獎同學須親自出席114年3月23日(星期日)會員大會(或由受委託人代表出席)接受公開表揚;除非有重大不可抗原因,無法前來領取者,則可委託出席代領,領獎受委託人以受託二人為限。
- 5.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止,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 6.詳細申請辦法請參閱附件或至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網站( http://www.epilepsyorg.org.tw/news/info.asp?/29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