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其末條明定本條例施行日期自106年7月1日施行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6年5月15日府行法字第1060096369號函轉臺灣省政府106年5月11日府財法字第1060051186號函再轉行政院106年5月10日院臺交字第1060088144B號函辦理。
二、上開修正條文已登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址:http://law.moj.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