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校內使用 3C 通訊設備管理辦法
手機使用時間分列如下:
1.上學以前:進入校門之前。
2.放學以後:離開校門之後。
3.學生倘遇臨時緊急狀況或其他特殊需要時,得向老師報告後,經老師同意方能開機使用。使用完畢後,必須立即關機,回歸學校手機使用管理辨法規範。
管理方式:
1.非學校規範手機使用時間,所攜帶之 3C 通訊設備一律關機(包含關閉鬧鈴、聲響… 等所有功能設定),例如:ipad、ipod、mp3、智慧型手錶、錄音筆等。
2.上課期間,家長若臨時有事需要聯絡學生時,請打電話到學校(電話號碼為(03)4563830#311),當學校接到家長來電時,會轉知導師或者通知同學。
3.學生對於自己所攜帶的 3C 通訊設備,必須善盡保管的義務與責任,設備遺失必須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