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於03/25(一)至03/29 (五) 送交教務處設備組,參賽作品無法退件。
二、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113年1月22日(113)兒美字第1130122004號函辦理。
三、檢附「中華民國第55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簡章」1份。
四、送件前請自行檢視參賽作品標籤(格式請依比賽簡章附 件),務必確認資料正確無缺漏,經學校及法定代理人簽 章且黏貼無誤,格式不符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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