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類別及名額
(一)類別:分體育展能、美術展能、音樂展能、語文科學展能、綜合展能類等5類。
前四項為各類別單獨採計;綜合展能類,為前四項加總計分,每人限報一類別。
(二)名額:每一類別分別正取1名、備取2名。共錄取5名。
二、評選程序及時間
(一)評選程序
1.畢業生自行下載填妥申請表、積分表(如附件一~1,2),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序裝訂於申請表與積分表後,提出申請。
2.級任老師審查相關證明文件後,每班推薦各類0至2人為候選人。
3.每位學生僅能擇一類別報名。
(二)評選時間流程
1.學生提交申請資料,班級導師初審
113年4月22日(週一)~113年4月26日(週五)
2.班級提交推薦資料,教務處收件
113年4月29日(週一)~113年5月3日(週五)16:00止
3.資料審查 113年5月8日(週三)
4.決審會議 113年5月10日(週五)
5.名單公告 113年5月13日(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