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105學年度創意舞臺劇比賽實施計畫
ㄧ、目的:
依據藝術教育法及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活化各級學校藝術教育,推廣學生對創意戲劇的學習,以提升學生藝術與人文之統整能力,特舉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並選拔參加106 學年度臺北市學生創意戲劇比賽代表。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教務處
四、比賽對象:本校三到五年級學生。
五、報名時間:106年4月26日(三)16:00止。
六、實施方式:
(一)參加對象:鼓勵各班組隊參加(可跨班組隊),每隊至多1 2位學生。
(二)比賽時間:106年6月6日(二)下午13時至16時,視報名隊伍排定賽程。
(三)比賽前兩名團隊可參加培訓,有機會報名參加臺北市創意戲劇比賽。
七、比賽規則:
(一)報名時間:4月26(三)16:00前,將「報名表」(附件一)、「劇本」(A4橫打,標楷體,12號字,1.5倍行高)、參賽學生名單(附件二)送教務處教學組。劇本可在比賽前繳交。
(二)比賽以人為主要表演角色的完整一齣戲為基本條件,主題合乎教育核心價值做為戲劇內容,並中文演出為原則。
(三)表演時間-- 10至15分鐘。
(四)表演計時--由第1人踏上舞臺起至最後1人離開舞臺為止(含道具與舞臺佈置人員,後場工作人員及音控皆由學生操控),凡不足或逾時30秒扣總分1分,並逐次類推累計。
(五)評分標準—
1. 劇本:20%
2. 舞臺技術:20%
3. 表演:30%
4. 整體創意:30%(演出之整體搭配、表現之獨創完整性)
(六)演出相關之道具、服裝、佈景等均由各隊伍自備。
八、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