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112年度「人權法治教育」四格漫畫比賽

一、徵稿主題:融入「人權法治」教育主軸

(如:防治校園霸凌反詐騙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

       際公約等),四格漫畫題目可以創意文字自行訂定,亦需扣緊主軸。 

二、甄選組別、對象及辦理決選送件: 

  (一)組別: 

   1、國小低年級組(1-2年級)。 

   2、國小中年級組(3-4年級)。 

   3、國小高年級組(5-6年級)。

三、作品規格:(請下載附件觀看比賽詳情)

(一) 四格漫畫作品規格:

1.紙本作品:(以四開繪圖紙39公分*54公分)分四等份

2.繪圖材料、畫具不拘,作品一律手繪於圖畫紙上(勿以電腦繪圖、打字等方式,再拼貼於圖畫紙中),並依上述四格圖序(第1格圖、第2格圖…)繪圖,須著色,不得裱框、護貝及書寫姓名;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

 

四、評選標準:

(一)需具有「人權法治教育」正面意義。作品中,國、臺語及英文發音或相關詞彙,應避免有不雅之諧音或雙關語。

(二)各評審委員評核每一位參賽作品成績以100分為計算,評分項目與比重如下:

1、主題表現:35%

2、圖文表現:35%

3、創    意:30%

五、評選:

(一)決選由承辦單位遴聘評審委員,並組成本活動評審小組。

(二)於112年10月26日下午4時辦理決選。

六、獎勵:

(一)各組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及獎金(第一名12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第四名700元、第五名600元、第六名500元、第七名400元、第八名300元)佳作擇優錄取若干名,頒發獎狀及獎品。

(二)國小各組得獎之指導教師限一人,第一名嘉獎乙次、第二至八名頒發指導獎狀乙紙(同組至多給獎一次,且僅限於就讀學校之指導教師)

有興趣參賽的同學的作品請於112年10月18日之前交給導師。

相關連結:https://kcpd.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38F5460D7E861385&sms=A97DCEA50FDDE261&s=6BA3799A5DC45D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