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7(星期三)假新南國小地下室禮堂召開112學年度班級家長代表大會,會議內容如下
一、先選出委員會之委員代表(7-31人)
1.選出新南國小家長會委員,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第6條規定家長會下設置會員代表大會-班級家長代表及家長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
2.第8條第1則之規定,委員會置委員七人至三十一人,由會員代表大會就會員代表中選(推)組成之,均為無給職。
3.第9條第1則規定,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置常務委員五人至九人,由委員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就委員中選(推)之,每學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
二、選出委員代表後會再選出常務委員(委員最高票9位為常務委員),常務委員中選出會長、副會長、常務委員等職務。
三、贈送卸任會長感謝狀(擔任兩年依規定得以卸任不得續任),感謝黃仕頴會長在110、111學年度帶領家長會所有成員、家長志工團協助學校校務,葉校長維寬及所有同仁都會感謝黃會長仕頴對新南國小大力支持與募款,嘉惠學子許多,讓新南國小校務蒸蒸日上。
三、審查112年度家長會經費概算表及師生比賽獎勵辦法
四、臨時動議-提案討論
五、禮成
歡迎所有班級家長代表(名單如附件)能夠當天晚上踴躍出席新南國小112年家長代表大會,對於新南國小有任何建議能夠提出,謝謝。
請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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