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113年度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防災教育計畫」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計畫」說明會簡章與作業說明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21日臺教資(六)字第1122702552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地方政府及學校防災教育工作與健全校園防災教育實務,教育部特辦理4場次旨揭補助計畫申請說明會。請貴單位指派業務同仁及輔導團團員參加,參與人員請至「防災教育資訊網」(https://disaster.moe.edu.tw/WebMoeInfo/FormPageViews/Info/news/newsListDetail.aspx)計畫公告專區報名參加,並下載相關文件參考使用。
三、旨揭計畫請上「防災教育資訊網-防災校園專區」線上申請,各級學校線上申請作業於112年9月15日截止,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線上申請作業於112年10月24日截止。
四、另為協助特殊教育學校持續提升防災應變能力,請全國28所特殊教育學校配合提出申請旨揭計畫並依作業說明相關規定申請,國立學校於於112年10月2日(星期一)前備文報教育部,市(私)立學校配合縣市期程申請。
五、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請依作業說明相關規定辦理,先行針對轄屬申請學校辦理資料檢核作業,併同縣市防災教育計畫彙整成總申請表、總補助經費申請表,於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前備文寄至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地址: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3樓),信封上請註明「申請113年度縣市防災教育暨防災校園建置計畫」。請依限提出申請,倘逾期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