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2年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數位內容及教學軟體補助申請案,優先由老師於6月27日前洽資訊組提出申請後,再配合公文填報申請。

優先由老師於627日前洽資訊組提出申請後,再配合公文填報申請。

主旨:本局辦理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2年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數位內容及教學軟體補助申請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322日臺教資()字第1122701073A號函暨112525日臺教資()字第1122702129號函辦理。
二、本局統購品項如附件,其餘品項提供本市各校提報申請補助,申請方式簡要說明如下:

()申請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小。

()申請方式:請於11263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校務行政系統進行填報(含採購品項、單價、數量、總價)。

()申請額度上限以普通班班級數計算:

1、班級數15班(含)以下者,每校至多補助5萬元。

2、班級數16班至20班者,每校至多補助6萬元。

3、班級數21班至25班者,每校至多補助7萬元。

4、班級數26班以上者,循前規則,每多5班補助上限增加1萬元。

()軟體品項資訊請至教育部「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網站查詢,網址為https://www.sdc.org.tw/

()注意事項:統購品項將另案發函開放學校申請,請勿重複購買。

成效評估:本局預計於
1131月前另案函請各校簡要說明採購品項之實施成效與建議。

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