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辦理「直轄市及縣(市)辦理防災教育計畫」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計畫」第11屆績優縣市、學校及防災教育推動有功人員評選說明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7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5176號函辦理。
二、第11屆防災校園基礎學校本縣推選名單:
(一)績優學校:臺西國小五榔分校
(二)優選學校:橋頭國小許厝分校
(三)佳作學校:文光國小過港分校
三、第11屆進階推廣案防災校園參加名單為石龜國小。
四、今年新增「防災推動有功人員」項目其種類分為:
(一)行政組(含現職業務承辦、防災教育輔導團召集人及團員)從事防災教育工作推動5年以上者。(
二)教學組(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從事防災教育工作推動3年以上者。
(三)112年1月20日(星期五)至Google表單填寫資料並上傳(https://forms.gle/F6HrwkdQY4JnER4K9),繳交報名表、服務年資之證明文件及具體事蹟佐證文件,參與人須親筆簽名,並由機關首長簽名蓋章後寄送縣府。
五、參加防災校園基礎推選學校及進階推廣案學校須繳交附件二~附件五,核章完成後掃描檔寄至承辦人信箱62150@ylc.edu.tw;收件日期至112年1月20日(星期五)截止。
六、檢附評選說明及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