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12年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書及家庭防災卡」內容更新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4日臺教資(六)字第1110096463號函辦理。
二、原1991急難通信平臺於111年12月31日終止服務,其與有關「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書」及「家庭防災卡」此部分修改為「災時約定通訊方式(通訊軟體、社群媒體或簡訊)」,自112年1月1日起適用。
三、111學年度各級學校防災教育成果亦使用最新版格式。
四、近日地震頻繁,請各校防災承辦人每日確認中央氣象局「地震速報訊息(強震即時警報軟體)」接收正常,並連接學校廣播器,才能達到預警效果,以確保師生安全;遇地震結束後要巡檢建築物(含圍牆),檢視校舍狀況。
五、各級學校每學期至少進行全校地震避難演練一次,演練人員包含短期代理人員、鐘點教師、共聘教師、外聘教師、實習教師、校安人力、本土語言教師、家長會、廠商、工程人員、里長、志工、外賓等不特定人員。
六、相關資料可登入防災教育網(https://disaster.moe.edu.tw/WebMoeInfo/home.aspx)/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書/下載新版空白計畫書/選擇「國小到大專範本下載」;至首頁最下方/教學資源/下載「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書撰寫指引」及「家庭防災卡填寫說明」等資料。
七、附教育部函、112年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書及家庭防災卡內文及說明指引等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