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登革熱/屈公病防治工作指引」

一、本次指引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更新登革熱與屈公病之全球流行趨勢、臺灣流行情形及病例趨勢圖、病例數,以及屈公病之疾病特性。

(二)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1年10月13日起免除入境旅客居家檢疫,防疫旅宿恢復常態旅宿經營,且集中檢疫所目前以收住COVID-19確診個案為主,故刪除集中檢疫所及防疫旅宿相關內容。

二、「巡、倒、清、刷」係登革熱/屈公病防治重要工作之一,各項防疫工作說明如下:

(一)提醒教職員工生倘規劃出國或至登革熱/屈公病流行地區時,應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查詢國外疫情及做好防範措施,並穿著淺色長袖衣褲,身體裸露部位塗抹政府主管機關核可之防蚊藥劑。

(二)教職員工生倘於旅遊期間或返國入境時,出現登革熱/屈公病疑似症狀,應於國際港埠主動向檢疫人員通報;入境後應持續觀察健康情形至少2週,如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出國旅遊及活動。

(三)目前衛生福利部核准含有DEET(敵避)之防蚊藥劑,產品上印有「衛部(署)藥製字」或「衛部(內衛)成製字」等許可證字號,可直接塗抹噴灑於人體皮膚;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核准之防蚊藥劑,產品上印有「環署衛製字」或「環署衛輸字」等許可證字號,由於環保署核可的防蚊藥劑,有些僅核准於環境使用,因此須留意說明書上的說明及注意事項,是否加註說明「得使用於人體裸露之皮膚」或「本產品不可噴灑於皮膚或衣物上」。

(四)清除孳生源:

1、落實權管房舍、空地、空屋及設備設施之環境管理,每週定期巡檢。

2、雨後、曾發現陽性孳生源之熱點及工程施工之場所,請務必加強派員巡查,清除病媒蚊孳生源。

3、妥善管理容器並避免棄置各種積水容器,力行「巡、倒、清、刷」,積極落實容器減量,強化孳生源清除工作。

4、各類型孳生源可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出版之「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圖譜」,可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dc.gov.tw )>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登革熱>研究出版>圖書項下查詢運用。

(五)請確診案例儘量減少外出,落實自主健康管理,避免再次被蚊子叮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