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收件時間:112年3月1日至112年3月15日止。
(二)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分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學生組),各校不限作品件數,但每人限報一件。
(三)送件方式:親送或郵寄至327004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二段1320號,永安國小教導處收。
二、本案聯絡人:永安國小教導處徐永相主任,(03)486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