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斗六市公誠國民小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辦理停課、復課及補課 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教育部 109 年 2 月 15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013527 號函「因應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疫情國民中小學及教保服務機構停課與課業學習及成績評量實 施原則」。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9 年 2 月 19 日肺中指字第 1090030066 號函「校 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標準」暨 111 年 4 月 12 日公告「校 園因應 COVID-19 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辦理。

三、雲林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民中小學停課、補課及居家線上學 習實施計畫。

四、111 年 4 月 14 日府教體一字第 1112419808 號函頒「雲林縣高中以下各級 學校停課標準」。

貳、目的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規劃安排學生停課、復課及補課作業,維護 學生就學權益。

參、適用對象 發生停課之個別學生或班級停課之學生。

肆、停課起訖期間

一、依據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要求進行居家隔離之起訖期間,如有新增案例時 亦同。

二、依停課標準規定之停課期間。

伍、實施方式 一、個別學生停課

(一)導師應確實掌握關心停課學生,建立聯繫管道,適時提供相關個別協助。

(二)相關授課教師於學生停課期間提供防疫學習包供學生進行自主學習,包 含書面各科學習材料及線上相關學習平台資源。

(三)評量原則 

1.未參加定期評量者,得另行補實施評量,其成績以實際分數計算為原 則,其評量時間、方式由學校另行安排。

2.平時評量(如作業、報告、學習單、作品等)依授課教師教學需求自訂之。

二、部分班級停課

(一)導師確實掌握關心停課學生,建立班級聯繫管道,更新家長緊急聯絡電 話,適時提供相關協助。

(二)相關任課教師於班級停課假期間提供防疫學習包供學生進行自主學 習,包含書面各科學習材料及線上相關學習平台資源。

(三)規劃補課原則

1.國小部分:考量國小學童科技運用能力,1~3 日預防性停課之補課方式 以實體補課為原則,如停課為 5 日以上則改採線上補課方式辦理。

2.實體補課

(1)補課應於復課後 2 個月內完成為原則。

(2)補課時間可安排於晨光時間、週六日、寒暑假及課餘時間,惟基於學 生休息,不宜利用午休時間,應優先安排於未排課之下午時段,且最 晚不超過 17 時 30 分。另倘以週六日方式辦理,應顧及師生身心健康, 每週僅得擇 1 日實施辦理。

3.線上補課:應於班級補課計畫內載明於停課期間實施線上授課之規劃, 以及其授課時數預計折抵復課後應補課時數。

(四)規劃補課計畫機制

1.部分班級停課時,學校應會同該班導師及授課教師及家長代表,商討班 級補課計畫。

2.補課計畫應於停課後 1 週內完成,應包含停課期間全部之科目之課程進 度、評量方式等,並公告家長及學生。

3.補課時間規劃如遇校內辦理之課後照顧班或課後才藝班時間,以正式課 程補課為優先。其課後照顧班、課後才藝班等活動不進行補課,學校 需依停課天數比例,辦理全額退費。 4.停課計劃如有規劃線上補課者,需依循以下規定辦理:

(1)應優先採用 google classroom、google Meet、教育部因材網、學習拍、 PaGamO 線上學習平台、均一教育平台、LearnMode 學習吧等平台, 以利記錄學生學習歷程。 

(2)載具及網路需求 A.均以學生自備為原則。 B.倘經濟弱勢學生所需載具可向學校借用,並於復課後繳回,相關 借用規定依本校教育用行動載具管理規範辦理。

(3)任課教師得參加本校辦理之相關研習,或隨時尋求資訊組協助。

(4)班級課程由任課教師以指定觀看線上教學影片章節,派送課前預習 課後複習材料(指派任務)為主,輔以線上授課或錄影,讓學生在線上 參與同步或非同步課程。

(五)評量原則:

1.停課期間若遇定期評量,該次定期評量時間順延;考量公平性,需另 行依命題審題規定進行試題製作。

2.線上補課教師派送教材及評量以線上為原則,並定期於線上給予反 饋,批改作業獲回應學生問題,查看學生學習情形。

三、全校停課

(一)學校透過導師確實掌握關心停課學生,建立班級聯繫管道,更新家長緊 急聯絡電話,適時提供相關協助。

(二)相關任課教師於全校停課期間應提供防疫學習包供學生進行自主學習, 包含書面各科學習材料及線上相關學習平台資源。

(三)規劃補課原則 為使全校期程一致,統一採線上補課。如需採取實體補課,需於復學後 2 個月內完成為原則,教師可安排於早自習、週六日及課餘時間,且基於 學生休息,不宜利用午休時間,應優先安排於未排課之下午時段,且最 晚不超過 17 時 30 分。另倘以週六日方式辦理,應顧及師生身心健康, 僅得擇 1 日辦理。

(四)規劃補課計畫機制

1.全校停課時,學校應召開行政會議或課程發展委員會商討全校補課相關 計畫。

2.補課計畫應於停課後 1 週內完成,應包含停課期間全部之科目之課程進 度、評量方式等,並公告家長及學生。

3.補課時間規劃如遇校內辦理之課後照顧班或課後才藝班時間,以正式課 程補課為優先。 (五)評量原則: 停課期間若遇定期評量,該次定期評量時間得順延或取消,由課程發展 委員會討論決定。

陸、線上補課補充注意事項

一、教師經評估採線上補課時,應於補課計畫中規劃預定之線上補課模式、 進度、任務指派內容、預計折抵實體補課節數等資訊。

二、線上補課完成後,應提交學生線上歷程記錄、指派任務完成紀錄、視訊 直播截圖畫面(如使用 Google meet、LINE、Facebook 等)等相關佐證資料, 交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折抵實體補課節數。

三、線上補課觀看教學影片或進行同步教學以 25~30 分鐘為 1 節計算為原則, 完成觀看影片或參與同步課程學生數應達全班三分之二以上方可採計。

四、每日線上課程補課安排,不宜超過各科該日原應上課之節數,另每節課 之間應至少休息 20 分鐘。

各年段每日均須有同步教學時數,其上限如下:

 

柒、本計畫經陳校長核可,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連結:https://ws.ylc.edu.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zcwL3JlbGZpbGUvMzE4MTYvMTMzNDU5Lzc4YWQ0MWNmLTBiNWUtNDk1ZS05YmM4LWJmZTJiNDIwODI0OC5wZGY%3d&n=5YWs6Kqg5ZyL5bCP5Zug5oeJ5Zq06YeN54m55q6K5YKz5p%2bT5oCn6IK654KO6L6m55CG5YGc6Kqy5b6p6Kqy6KOc6Kqy6KiI55WrKDEx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