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0年度資賦優異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工作計畫辦理。
二、申請鑑定資格:凡設籍本縣,年滿5足歲以上未滿6歲(民國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出生),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者。
三、鑑定詳情請詳閱簡章,重要鑑定期程及辦理內容如下:
(一)領表:自111年1月25日(星期二)至2月18日(星期五)8時至17時30分,家長或監護人親自至本縣新豐鄉山崎國小前門警衛室領取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含家長版及教師版,簡章請自行下載並列印相關報名表件)。
(二)報名:111年2月18日(星期五)至2月19日(星期六)9時至15時,家長或監護人親自至本縣新豐鄉山崎國小輔導室現場報名,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三)第一階段鑑定:111年3月12日(星期六)9時,鑑定結果於3月14日(星期一)17時前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最新公告區及本縣新豐鄉山崎國小網站。
(四)第二階段鑑定報名:111年3月23日(星期三)至3月24日(星期四)9時至15時,通過第一階段鑑定兒童之家長或監護人親自至本縣新豐鄉山崎國小現場報名,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五)第二階段鑑定:111年3月26日(星期六)9時。
(六)第二階段鑑定結果公告:111年3月28日(星期一)17時前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最新公告區及本縣新豐鄉山崎國小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