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推動期程
本計畫辦理期程為110學年度第1學期,並視執行狀況持續辦理或調整。
貳、實施對象
一、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所轄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公私立高中職在籍之學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低收入戶。
(二)中低收入戶。
(三)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者(不含家戶年利息收入),且年利息收入應低於二萬元以下。
(四)家庭突遭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無法順利就學,經班級導師認定需要協助者(須檢具書面證明):
1.六個月內家長或主要收入者失業、受裁員、無薪假或失能。
2.六個月內家庭遭逢重大災難。
3.本人為「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須檢具社會局核定函)
4.本人領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須檢具社會局核定函)
5.本人、父母(監護人)或同戶人口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須檢具社會局扶助金核撥函)
6.父母(監護人)或同戶人口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須檢具社會局扶助金核撥函,非國民年金)
(五)家庭情況特殊無法出具相關證明文件,經班級導師及學校評估認定經濟困難需協助者。
二、具其他身分(如原住民、身心障礙者、軍公教遺族)
參、申請程序及辦理方式
請學生家長填寫完畢並經級任老師簽章確認後,將安心就學申請表及證明文件於110年9月8日(三)16:00前送至輔導室,感謝您的協助!
【濱江國小安心就學輔導計畫】洽詢專線:85021571轉1203資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