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05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10 開始。 競賽評分標準: 一、語音(發音及聲調)50% 二、氣勢(句讀、語調、文氣)40% 三、儀態(儀容、態度、表情)10% 。
1.提早告知家長或安親班老師比賽日期,準時接送放學。 2.放學後將個人物品(例如:書包、餐盒)帶至比賽教室,依座位安排入座準備。 3.比賽後,請家長或安親班老師接送回家或到安親班。 4.注意人身安全,比賽後不要在學校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