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中山國小辦理本市109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助理 人員專業知能研習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目的:藉由職前訓練方式,提升特殊教育學生助理人員服務照顧之專業知能,並切合特殊教育學生之個別化教育需求。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國民小學

五、研習時間:109年8月27日至8月28日(8:30~16:30)

六、研習地點: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國民小學二樓演藝廳

七、參加對象:各校進用之特殊教育學生助理人員200名。(依初任、任職年資較少者優先錄取)

(一)所謂初任特殊教育學生助理人員係指第一次受聘為桃園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之身心障礙學生助理員。

(二)進用學校確實已在特教通報網上登錄109學年上學期聘用助理員人力名單。

八、報名方式:

(一)請於109年8月10日至8月24日至教育部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

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點選網頁左方欄位縣市特教

研習→桃園市→承辦單位中山國小。(有相關疑問請電洽:03-2203012轉

668巡迴中心王小姐)。

(二)請於8月26日中午12:00後上網確認錄取,或收到錄取電子郵件通知方可參

加,當天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九、需全程參與兩天的研習,進用學校才得覈實支薪14小時,承辦學校並核予14

小時研習時數;若無法全程參與,僅依實際參與之時數,核予研習時數。

十、汽車停車位有限,建議盡量共乘。

十一、研習備有茶水,為響應環保及撙節費用,請參加人員自備環保杯及環保筷。

十二、經費:本研習所需經費,由市府教育局相關經費補助款項下支應。

十三、公假: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公假登記。

十四、本計畫呈桃園市政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