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86626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7條及第29條之規定,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瞭解原住民族語言、歷史、科學及文化,並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投入素養導向、議題融入及原住民族語文相關輔助教材之研究,教育部特辦理「109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
三、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現職教師、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專職族語老師及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二)參加類組:分為實驗教育組及非實驗教育組,每組再依教育階段別分成國小、國中及高中,並設計適合該類組學生之教案。
(三)評選主題:包含原住民族語言文字的保存及傳承、認識部落與原住民族的歷史經驗、原住民族的名制、傳統制度組織運作及其現代轉化、原住民族文化內涵與文化資產、原住民族土地與生態智慧、原住民族營生模式、部落倫理與禁忌等7項。
(四)辦理期程:
1、報名及收件方式:自109年8月15日至109年10月15日上午12時截止。
2、評選成績公告:109年11月23日前公告。
3、頒獎典禮:預定於109年12月11日辦理。
四、本案甄選承辦單位為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該校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王厚仁先生(電話:04-2218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