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收件日期--109.06.30(二)放學前
說明:
一、為提倡美術教育及推廣藝術文化,落實藝術扎根,展現與
開發本市學生藝術潛能,特舉辦旨揭競賽。
二、本年度學生美展針對「書法、水墨、水彩、版畫及繪畫
類」徵件,其中「書法類」為今年新增類別,組別為國
小、國中、高中,收件日期自109年6月2日至7月15止;得
獎作品於109年11月中旬在新北市藝文中心第一展覽室展
出。
三、隨函檢附109年新北市學生美展簡章(如附件),敬請貴校
鼓勵學生踴躍參加並協助公告,相關訊息可至新莊文化藝
術中心網站(http://www.xzcac.ntpc.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