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對象
就讀本校且經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之資賦優異學生。
二、縮短修業年限方式
- 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以下簡稱免修課程)。
- 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以下簡稱部分學科加速)。
- 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以下簡稱全部學科同時加速)。
- 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以下簡稱部分學科跳級)。
- 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以下簡稱全部學科跳級)。
三、申請方式
- 由學生、家長、監護人、班級導師或任課教師就學生學習表現成績優異之科目向學校自薦或推薦,上學期於十一月三十日前,下學期於四月三十日前,由學生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後向學校提出申請。
其他相關內容請詳見「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