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大坡國小辦理本市「109年客家語字音字形推廣研習營」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9年2月6日桃教終字第1090007126號函續辦理。
二、旨案為推廣客家語字音字形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請貴校鼓勵有意願者踴躍報名參加,研習活動相關事項如下:
(一)研習時間:109年3月7日(星期六)至5月16日(星期六)止,每週六上午9時至12時。
(二)研習地點:桃園市新屋區大坡國民小學。
(三)參加人數:總計30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四)參加對象如下:
1、尚未參加客家語字音字形培訓者。
2、中小學學校教師。
3、客語支援教師。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9年3月4日(星期五)止。
(六)報名方式:
1、請於填妥報名表後,將電子檔電郵寄至教導主任:林玉賢e-mail:fan123kimo@gmail.com彙辦。
2、本案報名後請與廖寶玉老師聯絡,電話:03-4768311轉511或0933977967。
三、參加本研習活動之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活動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惟若當日已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四、檢附旨案實施計畫及報名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