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助期程
下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09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09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前提出申請。
2.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
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3.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網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mail:t504@thvs.m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