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辦理「109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角力錦標賽暨109年全民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一案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角力委員會109年1月2日桃市角委萌字第10901020101號函辦理。
二、比賽地點:桃園市楊梅區大同國民小學活動中心。
三、比賽日期:109年3月14日(星期六)。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2月17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五、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教職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六、檢附旨揭賽會競賽規程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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