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合球委員會109年1月2日桃合委字第109001001號函辦理。
二、比賽地點:中壢國民運動中心。
三、比賽日期:109年3月19日、20日、21日(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
四、報名日期:109年3月2日(星期一)起至109年3月6日(星期五)中午止。
五、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教職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六、檢附旨揭賽會競賽規程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