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執行 「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 年 111 年 」及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幼兒 園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
對象: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相關條件實施辦法及詳細資訊 請參考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