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深化家庭教育活動鼓勵學生踴躍創作,發揮創意將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特辦理本案。
二、 請於105年9月5日(一)至9月23日(五)上班時間內將參選作品掛號郵寄或親送至下列各組收件地址,送件封面請註明「學校家庭教育-主題創作徵選作品」:
(一)國中及國小組: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新營區秦漢街118號2樓)。
(二)幼兒園組:麻豆幼兒園(麻豆區龍泉里溝仔墘2-6號)。
三、 本案徵選活動件數說明:
(一)國中及國小組:以「平面設計」、「小書繪本」及「繪畫」3類,各校各類送件件數規定如下:1.6班以下最多3件、2.7-25班學校最多6件、3.25班以上學校最多9件作品。
(二)幼兒園:「繪畫」類為主,每所至多推薦5件作品。
四、 本徵選活動作品務必透過學校統一送件,個人送件者恕難受理。
五、 檢附本案計畫各乙份(如附件1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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