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108年10月15日平跆競字第1080000322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比賽日期:108年11月12日至14日。 (二)比賽地點:新莊體育館 三、本案參加人員之核假請依本局107年4月27日桃教體字第1070031747號函由所屬單位本權責妥處。 四、如有疑問,請逕向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競賽組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