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五華國民小學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家長日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
教育基本法第二條「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責 任」及教育基本法第八條「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規定訂定。
二、目的:
(一)家長、教育機關、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共同參與學校事務。
(二)教師展現專業規劃能力與作為。
(三)促進親師溝通與合作。
(四)創造優質學習環境。
三、主辦單位:輔導室
四、協辦單位:各處室、家長會、教師會及幼兒園
五、實施日期:108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12時
六、實施地點:各班教室
七、實施方式:
(一)以班級為單位,全校全面辦理,活動進行時,由導師主導,各科任課老師及家長代表協助
辦理。
(二) 由導師主持該班家長日活動,向家長說明學校教育目標暨班級經營理念。例如聯絡方式、
希望家長配合事項、輔導管教、申訴管道、生活常規、公共服務及班級活動支援事項等;
另須向家長說明課程目標、教學目標、教學計畫、教材內容、教學要求、作業內容、評量
方式(包括口頭、書面、報告、討論、操作實驗、作業、測驗等)、成績計算等。
(三)不規劃「學生到校參與」。
八、活動流程:
時間 |
活動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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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8:30 |
教師晨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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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9:00 |
音樂性社團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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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9:30 |
校長及各處室主任校務說明及108課綱介紹 (地點:視聽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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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0:30 |
主題:玩出孩子的學習力~學習可以不一樣 ~王雅慧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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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10 |
1.3.5年級 親師懇談 |
課程暨評量說明/推選班級代表 |
11:10~11:50 |
課程暨評量說明/推選班級代表 |
2.4.6年級 親師懇談 |
11:50~12:00 |
會議記錄整理&場地回復 |
九、經費:由輔導室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十、參與本活動之人員,擇期補假半日;老師課務自理,擇期補假半日(自活動日後一年內)。
十一、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