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美術比賽本校開始收件,校內收件期限至9/17止,請有興趣的同學參考本次比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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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淑慈 於 2019-09-09 23:49:31 發布,已有 93 人次閱讀過
- 每班發下簡章一份及報名表五張,如有需要均可以再到訓育組索取
- 因需要繕打資料、整理作品、檢查資格、列印報名表上傳並給各參賽作者及指導老師簽名之行政作業時間,故校內收件至9/17(二)下班止,麻煩老師務必在時限前送件。
- 各組上限為五件,不足五件全數送件,如超過五件,學務處會委請本校藝術專長教師協助評分擇優取前五名。
- 根據今年修正之比賽辦法,高年級繪畫組獲本市前三名者,應參加11/16下午郵政博物館現場創作,書法類各組前12名者,應參加10/26瑞豐國小現場創作。
- 作品清冊、保證書(須核章)、學生報名表貼於作品背面,限以列印輸出,手寫(除書法類組及繪畫類國小高年級普通班組「複選現場書寫參賽通知寄送地址」、作者簽名、指導教師簽名欄位之外)恕不受理,請先以手寫相關報名表,待訓育組根據手寫報名表內容上網列印後再給作者及指導老師簽名。
- 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之指導教師),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
- 另指導教師部分,其指導學生作品被確認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之作品者,由全國賽主辦單位行文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 成績公告日期:108年10月22日(星期二),公告於《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站》,網址http://art105.ty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