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期評量50%,平時成績50% ~~平時成績視各班導師自主
2.學期總成績前五名,是要涵概所有科目和平時各項成績,不是定期評量成績好,就一定能拿到總成績獎
3.六年級畢業成績比例:一、二年級各佔10% 三、四年級各佔15% 五、六年級各佔25%
4.六年級畢業時將項,除了總成績取前10名,尚有市長獎名額,但總成績前10名和市長獎只能擇一領取
二、關於市長獎
1.項目:市長優學獎、市長語文獎、市長科技獎、市長藝術獎、市長體育獎、市長嘉行獎、市長勵志獎。
2.每年都有名額限制,故須由家長提出申請表,再由審核委員審核相關獎狀績分,並排序
3.市長獎各獎項亦不得重複領取。
4.市長優學獎就是學業總成績第一名獎,由六年總成績計算完後自然產生,其餘獎項採學校推薦及家長申請雙軌並行制,並由各校畢業生給獎審查委員會審核且擇一項目給獎。
5.除市長優學獎和市長勵志獎外,其餘獎項以在學期間各該學習領域之總成績乘以百分之三十與其他特殊表現乘以百分之七十後之合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