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2~4歲育兒津貼補助

台南市自108年8月1日起,家中有生理年齡滿2歲至當學年度9月1日前未滿5歲之我國籍幼兒,除配合中央設定排富條款外,補助額度每月2,500元,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再加發1,000元,請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詳情請至本市教育局特幼科網站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