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中華民國109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競賽規程」1份

說明:
一、依據臺東縣政府108年5月28日府教體字第1080108036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規程業於108年5月21日公告大會臨時官網(http://120.127.96.17/index.php)及臺東縣政府教育處公告網(公告編號:108001502,網址:www.boe.ttct.edu.tw),請貴校(單位)逕至網站下載。
三、本賽會競賽規程業經籌備會運動競賽審查會(以下稱競審會)審查決議,條文內容重點摘要如下,餘請詳閱附件:
(一)概念及操作定義名詞修正:
1、「體位分級」修正為「分級及審查」。
(1)參賽選手係經分級(肢障者及視障者)及審查(智障者及聽障者)作業程序通過後,方具參賽資格;又「體位」語詞隱含之適當性,爰競審會決議「體位」語詞予以刪除。
(2)參賽選手線上註冊作業完竣後,選手資格及資料文件審查程序,係承辦單位後續賽務進程作業階段。
(3)綜上,往例競賽規程「體位分級」語詞,於本賽會競賽規程修正為「分級及審查」。
2、「分級申訴書」修正為「分級抗議書」。
(1)上開業經競審會討論,賽會中分級爭議事件,處遇流程國際用語為「protest」,翻譯中文為「抗議」。
(2)承上,為符應國際語彙及中英文對照語詞原則,決議「分級申訴書」修正為「分級抗議書」。
(二)賽會線上報名實務作業修正:
1、線上報名「二階段作業」修正為「一階段報名」;取消「預備報名」線上作業。
(1)往例競賽規程線上報名採二階段作業模式,第一階為「預備報名」線上作業,第二階段為「正式報名」線上作業,先予敘明。
(2)本賽會線上報名採一階段作業模式,即採「正式報名」線上作業。
2、線上報名實務模式業經競審會討論,評估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歷年舉辦各項賽務趨穩定發展,且為符應接軌國際賽務作業,有效提升參賽單位及選手順應國際發展趨勢,爰決議修正取消「預備報名」作業。
四、本規程所訂各直轄市及縣市單位代表隊選手須於正式線上註冊前,完成分級及審查資格通過,始得填列報名系統。
五、該府預訂本(108)年8月中旬辦理運動選手分級及審查說明會,舉辦日期及地點另函通知。
六、上開如有疑問,請洽籌備處競賽部秘書呂華詩老師,辦公室聯絡電話:089-341909或34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