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瑞芳分區小學五年級田徑對抗賽

  1.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2. 承辦單位:新北市貢寮區貢寮國民小學。

  3. 協辦單位:瑞芳分區各小學

  4. 競賽日期:108514日(星期二)。

  5. 競賽地點:新北市貢寮區貢寮國民小學運動場。

  6. 參賽資格:

    1. 就讀本區各公、私立小學在籍、在校之學生,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限民國9691日(含)以後出生者。

    2. 每校男、女童各限報名1隊(不可跨校組隊)。

    3. 參賽選手應備妥校務行政系統所列印之在學證明,貼選手相片並加蓋騎縫章,以備查驗。

  7. 競賽組別:(參考107學年度瑞芳分區六年級田徑對抗賽分組)

(一)甲組5隊:國小學生總數在瑞芳分區排名前5名之學校,請報名參加甲組。

(二)乙組9隊:國小學生總數在瑞芳分區排名次第614名之學校,請報名參加乙組。

(三)丙組9隊:國小學生總數在瑞芳分區排名末9名之學校,請報名參加丙組。

甲組

瑞芳、吉慶、澳底、雙溪、瑞濱

乙組

義方、貢寮、瑞柑、福隆、九份、平溪、瑞亭、十分、猴硐

丙組

和美、菁桐、牡丹、瓜山、濂洞、福連、柑林、鼻頭、上林

 

  1. 競賽項目:

    1. 田賽:跳高、跳遠、推鉛球(2.721公斤)、壘球擲遠。

    2. 徑賽:6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4x100公尺接力。

  2. 獎勵:

    ()個人項目:依報名人數,按下列方式錄取優勝名次,頒發成績證明。

    1.2人(含)以下不比賽。

    2.3人錄取1名。

    3.4人錄取2名。

    4.5人錄取3名。

    5.6人錄取4名。

    6.78人錄取5名。

    7.9人以上錄取6名。

    ()敘獎:請各校逕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