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防疫及處罰規定

一、今年2月17日在臺就學陸生返臺入境遭農委會防檢局查獲違
規攜帶肉品而受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金,為避免此類情事
再次發生,請各校持續向所有陸生及僑外生加強宣導非洲
豬瘟防疫及處罰規定。
二、防範非洲豬瘟參考資訊: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非洲豬瘟
資訊專區」(網址:https://asf.baphiq.gov.tw/index.
php)及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非洲豬瘟教育專區」
(網址:https://cpd.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