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客家流行音樂節」客語流行歌唱大賽新增「公教員工組」,請踴躍參加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受文者: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 桃人給字第1080000200號

 

主旨: 有關「2019客家流行音樂節」客語流行歌唱大賽新增「公教員工組」一案,請查照並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報名。
說明:  
一、 為鼓勵各機關學校同仁參與正當休閒活動及透過歌唱學習客語,本府特責由本處與客家事務局合作,於「2019客家流行音樂節」客語流行歌唱大賽新增「公教員工組」。
二、 前開活動報名期間自108年1月11日至同年2月22日(星期五)止,訂於同年3月16日(星期六)在本市客家文化館演藝廳舉行決賽,參加對象為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含復興區公所及復興區民代表會)現職人員,請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報名。
三、 檢附「2019客家流行音樂節」客語流行歌唱大賽報名簡章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