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全國孝悌楷模推薦

1.表揚時間:民國108年5月 4 日(星期六)下午7時

2.表揚地點:臺北小巨蛋

3.推薦方式:
   (1)由各級學校(不含研究所學生)或各鄉鎮市區公所村、里辦公處,推選下列條件至少具備二項之在學學生。
        a.倡行孝道、實踐孝悌,有具體事蹟,堪為社會楷模者。
        b.家境清寒,孝順長上,求學環境困頓,但仍刻苦好學,奮發向上,學習各項專業技藝或課業。
       c.失依、失怙、或親人長期臥病,但仍孝順樂觀,刻苦向學,或代為照顧弟妹、或服侍長上或半工半讀維持家計。
       d.其他優良事蹟具體昭彰,確實堪為孝悌楷模事蹟者(請檢附足以證明之文件)。
  (2)具上揭條件者,若屬政府列案之低收入戶者,請優先推薦。

4.填寫推薦表及應檢附表件: 請參閱附件

5.推薦時間:自即日起至民國108年3月31日止